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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推行“交地即交证” 交地 竣工 抵押 交证一站完成

原创 发布:2024/7/24 9:50:13 来源:惠湾之家 3881 阅读

原标题:交地即交证 竣工即交证 抵押即交证

在工程建设领域,让企业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是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  

日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联合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分行发布《关于推行“交地即交证”工作方案》《关于推行“竣工即交证”工作方案》《关于推行“抵押即交证”工作方案》,推动实现交地、竣工、抵押与交证一站式、零时差完成,进一步便利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加速度  

推动交地、竣工、抵押与交证一站式完成  

5月31日,喜斯达产业(惠州)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博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并联办理建设工程验收合格证、不动产权证,成功办理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单位建造房屋)业务,当天上午就拿到了不动产权证,这也标志着我市首例“竣工即发证”业务落地。  

6月17日,惠州市盈利高精密五金有限公司陈小姐在惠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窗口,同时领到了不动产权证和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交地即交证让我们实实在在感受到了惠州服务质效提升的‘加速度’。”陈小姐说。  

交地即交证、竣工即交证、抵押即交证等都是将不动产登记工作向前延伸至土地供应环节,让企业提前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助推投产加速。今年2月,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要求创新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登记服务,围绕各类项目,主动向前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尽快推动实现“交地即交证”“成交即交证”“竣工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抵押即交证”。  

今年5月,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会同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分行联合制定三个工作方案,推动交地、竣工、抵押与交证一站式、零时差完成,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群众办事获得感。  

交地即交证  

完成土地交付手续的同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交地即交证”是指对四至清晰、权属无争议、土地出让(划拨)价款、税款缴纳完毕的国有建设用地,在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的同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步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业务通过简化流程、部门协同、前置核查等手段,为提出申请的用地单位在供地且缴清土地出让(划拨)价款及相关税款后即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地即交证”。  

根据工作方案,今后,在土地供应前开展土地勘测定界时,将同步开展地籍调查审查,出具权籍调查成果,为后续同步办证做好准备。用地单位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业务或办理划拨业务时,受理部门将同步告知“交地即交证”受理清单及流程并进行材料预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提交的资料。  

用地单位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划拨)价款及税费,并补充完相关资料后,在交付土地时,同步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竣工即交证  

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同时拿到不动产权证书  

“竣工即交证”是指项目单位在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同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竣工即交证”登记服务,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时,即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加强部门协作、精简材料、优化业务流程、压缩办结时限等方式,在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前提下,将确保项目单位在竣工验收备案完成的同时能够及时拿到不动产权证书,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温度、力度和便捷度。  

根据相关工作方案,项目单位申请“竣工即交证”登记服务时,将提交土地权属证明、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房屋测绘成果、地名证明等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容缺”受理登记申请,同步完成房屋测绘成果质检和信息入库。信息入库后,项目一旦通过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直接收取备案信息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抵押即交证  

同步办理不动产和抵押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抵押即交证”是指对四至清晰、权属无争议、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土地出让价款及税款缴纳完毕或建筑物通过规划核实的国有建设用地,有抵押融资需求的用地单位,可一并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和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步为用地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抵押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  

根据工作方案,有抵押融资需求的用地单位在向银行提交申请贷款资料后,银行将提前介入、靠前审批,在用地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利用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使用不动产单元号代替不动产权证书号填写抵押登记申请材料。  

用地单位通过规划核实后,在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材料时,可一并提交上述抵押登记材料,同步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和抵押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

●惠州日报记者邱若蓉 通讯员邹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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